罗马书10-11章

2022年8月5日

读经内容:罗马书第10-11章

默想分享:

耶稣基督的时代到来了,他带来了一个新的恩典时代,这份恩典从以色利人到了外邦人中间。那么,以色列人是不是就不再是神的选民了呢?保罗虽然自称自己是外邦人的使徒,但是他仍然期待着以色利人得救,我们从使徒行传中看到,保罗去到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先给犹太人传福音。

所以,耶稣来,也是给犹太人带来了福音,因为他们的义与神的义是完全不同的。以色利人是无法靠着自己的行为称义的,按照他们自己的能力和行为,是无法遵守律法的。所以,他们从遵守律法的角度,是无法得救的。如果他们不知道神的义,就以为自己守着律法是最有义的。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罗10:4和合本)根据解经家Douglas J. Moo 的观点,他认为这里的“律法”指的就是摩西律法。(注1)“律法的总结”一词英文是“the end of the law,”希腊原文是 “telos”. 这个词在希腊原文中有很丰富的意味,当我们看到英文“end”的时候,会想到第一个是“终结,”那这里的意思是耶稣是律法的终结者吗? “end”这个词还有圆满,完成的意思。那这里的意思是耶稣是律法的完美者吗?end还有到达终点的意思,目的的意思。那这里的意思是耶稣是律法的终极目的吗?(这是当代版本的翻译)。这就好像一个运动员跑步,跑到了终点线,看到耶稣站在那里。

有些学者认为这个词有双重含义,但是Moo认为这个词就一个意思“终极目的,完美”,但是包含了其它的隐含意思。首先,耶稣不是律法的终结者,而是对过去以色利人试图寻求通过遵守律法而得救的方式的终结者(终结了一个时代,又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这也是本章一开始保罗所说的神的义和以色利人的义。第二,耶稣是律法的目标。遵守律法是为了行义,但是靠着人的力量是无法遵守律法的,也就达不到神的义。耶稣的义就是神的义,所以耶稣就是律法的目标。第三,耶稣是律法的完美者(终极目的)。以色利人追求律法是为了要得救,但是律法并不能让人得救,只有耶稣可以。耶稣才是道路,真理,生命,只要通过耶稣,而不是通过律法,才能得生命。(注2)而这个词的后半句话是一个表示目的和结果的从句,“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原文是介词短语),这就是说耶稣带来了律法的完美和圆满,这样信他的人就可以被称义。

这也带来了本章中大家经常引用的一句话,“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 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 10:9 和合本) 而这个句话的依托,在保罗后面的阐述中,就是拣选和预定。我们要努力去传福音,因为保罗说,“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罗10:15 和合本) 我们要努力的去传福音,让世上的每个角落都听到主的声音。

 

思考与应用:不需要靠着律法称义,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不需要遵守律法,什么都不做呢?

祷告:亲爱的主耶稣,感谢你成为我生命的救主,愿更多的人认识你,知道你,阿们!(转发请注明TCAC, 谢谢!)

 

注1: 原文“With the great majority of scholars, therefore, I conclude that nomos refers in this verse, as usually in Paul, to the Mosaic law.” Douglas J. Moo,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96), 636.

注2:原文“Likewise, we suggest, Paul is implying that Christ is the “end” of the law (he brings its era to a close) and its “goal” (he is what the law anticipated and pointed toward). The English word “end” perfectly captures this nuance; but, if it is thought that it implies too temporal a meaning, we might also use the words “culmination,” “consummation,” or “climax.” Ibid., 641.

Leave a Comment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