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31日
读经内容:罗马书2-3章
默想分享:
罗马书所包含的保罗的神学思想十分丰富,最主要的是揭示了神的救恩是因信称义。犹太人所夸口的律法无法拯救他们,反而成了他们招致神愤怒的原因。犹太人认为自己是神拣选的民族,有神赐下的律法,有祖宗传下来的割礼,他们可以因此而得救。但是记得我们在读申命记的时候,摩西反复强调,如果背弃了神的约,就会招致神的愤怒和咒诅。保罗在罗马书中就是要说,福音是给所有人的,不分是犹太人还是希腊人。
不要论断人。这是保罗在第二章一开始所讲的,“论断”这个词英文用的是“judge”,有意思的是,第二节的审判英文是“judgment”,这两个词在希腊原文中虽然不一样的,但是是同一个词根。保罗的书信中很喜欢用这样的同根词,很像我们今天写作时用的双关语。所以,中文翻译体现不出来这种暗示,但是“论断”这个词翻译的很好,显示出一种人为的主观。我们今天说到论断,通常会有不要评论别人,或者不要议论他人的是非等等这样的意思。在保罗这里,论断的意思包含着“不要用你自己的标准来定别人的对错”的含义。
只有神能审判他人,没有人能够逃脱神在末日的审判,而依据就是“根据个人的行为”(2:6),而这种行为并不是我们所说的积德行善,而是保罗接下来所说的,寻求神的就得永生;自我寻求,行为不义的就要承担咒诅。
神的审判先从犹太人开始,然后是希腊人,而福气也是先给犹太人,后是希腊人。(2:9)这与彼得前书中所说的,“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彼得前书4:17)是一致的。
审判的标准不是有没有接触到摩西律法,而是有没有犯罪。(注1)只有神能够给人定罪,也只有神能赦免人的罪。“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3:9)人靠着自己是无法给自己脱罪和赦罪的。人不能靠着自己好行为去脱罪的,而是寻求神的公义。人之所能够被神算为义,仅仅是通过相信耶稣基督。这就是因信称义的道理。“上帝使基督耶稣成为赎罪祭,以便人借着相信耶稣的宝血可以得到赦免。这是为了显明上帝的义,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过去的罪。” (罗马书3:25 当代译本)
保罗之所以说“信”是坚固了律法,而不是废了律法,就是因为律法的本义就是相信神,而不是外在的形式。我们读了申命记,摩西反复强调的是相信神, 遵守神的律法。如果只遵守律法,却不相信神,就不是真的遵守。保罗说“既然如此,我们哪里能夸口呢?当然没有可夸的。靠什么方法让人不能夸口呢?靠遵行律法吗?不是!是靠信主的方法。” (罗马书3:27 当代译本)中文翻译体现不出来保罗的原意,保罗说的是“by a law of works? No, but by the law of faith.”(ESV) 所以,直译过来应该是,靠着行为的律法吗?不!是靠着信心的律法。所以,律法的本义与因信称义是没有任何冲突的。
注1:原文“The criterion of the judgment is not whether one has access to the Mosaic law, as Jews did, but whether one has sinned.” [1] 引自Frank Thielman, Romans, ed. Clinton E. Arnold, Zondervan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2018), 134.
思考与应用:保罗为什么要我们不要论断别人?这对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帮助?
祷告:亲爱的主耶稣,感谢你道成肉身,为我的罪而死,使我可以因你的救赎而称义!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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